(21:10)
拼圖玩了一天搭高鐵回台北
因為真的很疲倦加上拎了一大塊的珍珠版
我決定坐小黃回家(路程不長,跳表90元左右就到)。
因此我也沒多想,從車站B1出口出來就往計程車招呼站去等車
降子就不用走到一樓,再轉搭車很麻煩,且我還有行李。
結果向司機報了目的地位致,上車沒多久,他就問我:
"你是當地人嗎?"
我就說:"是租在那邊而已"
這時他就開始一直抱怨:
1)妳這種"短程"就不要去B1。
在那邊排班都一排2個小時跑不掉。
排班又規定不能開冷氣要熄火,又熱有沒乘客。
妳不能體會到我們的辛苦。
2)像妳這種"短程"就應該要到一樓那種滿接跑的。
滿接跑的taxi有無載到客都無所謂!
你這種短程的一下下就到,就該去大眾運輸工具。
不應該讓這種排班排很久的計程車跑"短程"的。
好....聽完後,我就開始不爽了。
我沒有看過哪條規定說"計程車有分長程短程的規定,可不載客的規定"。
如果說,你這個路線不想載客,那我上車報地點的時候
你就應該要表明。降子我也會很識相的換部車。
因為沒有人想花錢又受罪受氣。
我回:那我剛上車時你就可以跟我說。不是現在都坐一半了才講。
他道:那怎麼行?現在就是有一群民進黨的人一天到晚去檢舉,這樣讓我們很難做生意。
你要是是外地人,那就可以因為不熟悉環境而算了。你既然是本地人,就應該要配合。
我:我就是剛從台中上來,東西也多,才選坐計程車的,又不是要為難你。
他:(繼續碎碎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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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。。現在是怎樣。
你要嘛就在車窗上寫短程不接案,要嘛乘客一上車報完地址就表態。
車都開走了,開到路上一半才講,難道我可以中途跳車不給錢還是怎樣。
真奇怪= =
接著就帶著一怒子火,到家,下車付錢。
回家,愈想愈火。
打到1999去問:台北車站B1計程車招呼站是否有規定短程不載客。規則寫在哪?
1999接電生回覆要去詢問車站再回覆我。
我等她的回覆。
超機車的小黃資料我也記起來了,
以後遇到絕不搭乘,切!
車號:533-B5
證號:F033872
持有人:蔡X雄
(21:35)
1999回電:向台北車站鐵路派出所詢問,表示並無相關規定,也就是說小黃不可無故不載客。
並提供我[台北車站鐵路派出所]聯絡電話為02-2314-3972。
若有問題可以向他們詢問之。或現場打電話給他們。
(我覺得這個電話可以記在手機裡面,以後要是有啥狀況就可馬上撥電話)
(21:40)打去台北車站鐵路派出所再次確認。
對方表示:我的狀況,小黃還是有把我送到目的地去,所以算是""服務態度不佳"",並無不妥行為。
若該車是有靠車行的,他那邊有系統可以幫我查詢,可提供車行的電話,再打去車行去反應。
若該車是個體戶,那就比較難了。
變成要去向台北市交通隊備案,並提供佐證資料,比方說錄音等等,有實行上的困難。(就變成一般事件報案的程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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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之,短程的確是不划算,但應事先表態,不要事後才來OOXX的
不然~我原本體諒的心情到被你唸完一頓後,都不想體諒你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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