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過這次事故,以前覺得第三責任保險沒什麼需求,幹嘛保?

畢竟自己也不會騎快車或蛇行。

可是,事情就不是這樣的,人在騎車總是會遇到恍神、失神的時候
然後就有可能不小心撞到別人。

撞到別人,表面看起來沒體傷、沒財損都是表面,完全不準。

若經濟許可:
(1)請務必務必一定要投保<第三人責任險>,它可以賠償對方的財損。
現在市面上的第三責任保險跟其選配方案,一年不過1500-3000之間,可以為你省去非常多的麻煩。
特別是雙方都沒有車險的時候,賠償金額可能很可觀。
有保險公司的話,和解接洽就由保險公司代位處理。基本上你不需要跟對方有什麼除了關心外的特別聯繫。
當事人若是學生,可能會比較麻煩。雖已成年,但是通常會請父母出面協助(父母可能擔心小孩吃虧,可理解)。
但和解又要與當事人簽署,所以...麻煩了點。
不過因這次是白菜撞到前車,讓前車車損+車主腳趾受傷,真的對對方很抱歉。


(2)體傷部分,強制險可以cover。


(3)騎士全罩式安全帽,保護自己的頭部。
比較熱、悶,總比受傷好。
頭部撞擊的前1-3日都會頭暈,很明顯的不舒服。
白菜原本是戴3/4的,事故後立刻更換。


(4)安裝機車上的行車紀錄器(前後鏡頭)
為省事,加上白菜也不懂機車,找了可靠的機車行,直接裝好。
前後都要鏡頭,才知道自己怎麼被撞的。
SD記憶卡,建議買大一點的,至少要可以保存2-3日。
像白菜騎長程(40min),本來是用警察掛在胸前的那種小台,但是騎車掛胸前真的很晃,風大就被吹歪。
畫像品質真的不太能真實記錄。狀況差到連警察都搖頭說等於沒錄。
胸前式的唯一優點就是便宜,用在走路什麼還可以。


(5)最後就是找個可靠的產險公司。
出險的時候,保險公司要至少能找的到業務人員的聯繫方式。
白菜遇到的產險公司是出險後發了簡訊提醒,但沒聯絡方式。
回撥電話,產險公司說不知道是誰,後續會請業務回電,也沒下文。

結論,請務必投保第三責任保險,其他(3)-(4)有經濟能力,強烈建議搭配。

再多的後悔、遺憾,也買不回"早知道"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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